杜紹祈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花崗石
1826~1826
寬:75 x 高:29 (cm)
原碑尺寸(寬):75.00 , 原碑尺寸(高):29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20000010453
本物件為西元1826年(清光6年)公定斗量碑記;係鳳山縣知縣杜紹祈給示,並製石斗,明定民間所用木斗必須依照此公平石斗較準;各烙鐵店亦必依此公平石斗製定斗量,不得偏差,以嚴禁偽斗弊端再生。本件公定石斗鑿刻於昔日壓榨甘蔗所用圓石上方正中,四邊各為32公分,深15公分,圓徑上刻「正堂杜」三字。
生理交易全憑公道,所謂「價有長落,量須畫一」。臺地各處的度量衡不統一,買賣雙方彼此畸重畸輕,以至紛爭不已。因此各地每於中心市場自訂公約,或以石製之母斗、公駝,安設於市場或地方大廟,供為查較其大小正否之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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